南开大学学科交叉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具备中国文学、历史、哲学等领域的坚实知识基础和深厚理论素养,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对世界文化发展趋势的深刻理解,对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抱有强烈使命感,以中华诗教的研究与实践、中华文化的传承与传播为志业,在中华诗教的历史与理论的研究以及中华诗教与中华文化的传播实践方面能力优良的学科交叉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
1.中华诗教文献、历史与理论研究
2.中华诗教与中华文化传播研究
3.中华经典外译与国际传播研究
三、培养方式
除公共必修课外,根据项目研究和人才培养特定需要,本项目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均实行项目导师组指导下的交叉学习和科研训练,导师组的每位教师及相关学科具有相应学术资格的教师,都必须为本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开设联合课程,同时定期举行交叉学科的联合组会、学术研讨会和学术沙龙,并根据需要组织国内游学和国际交流。此外将设定一定的额外学分要求学生参加学术会议、听取学术报告、参与学术实践等,以此作为开题资格考核必须满足的标准等。
四、学制及修业年限
本项目招收全日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在基本修业年限基础上再延长2年,即6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项目课程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2学分,其中校公共必修课不少于4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4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此外,根据本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特定需要,要求学生必须参与一定数量的相关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学术实践等。
第一外国语为小语种的博士生须选《二外英语》,2学分。
类 别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 分 | 授课 学期 | 授课方式 | 开课 单位 代码 | ||
学术学位公共必修课 | 90011204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文科) | 2 | 1 | 讲授 | 120 | |||
90011101 | 第一外国语(英语) | 2 | 1、2 | 讲授 | 100 | ||||
10011074 | 第二外国语(英) | 34 | 2 | 1 | 讲授 | 100 | |||
专业 必修课 | 09111018 | 研究生学术规范与学术论文写作指导 | 16 | 1 | 2 | 讲授 | 091 | ||
10011079 | 研究生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指导 | 16 | 1 | 1 | 讲授 | 100 | |||
09141001 | 中华诗教文献、历史与理论 | 32 | 2 | 1 | 讲授与研讨 | 交叉课程 | |||
09112005 | 中国文化元典选读 | 32 | 2 | 1 | 讲授与研讨 | 091/093/095 | |||
10011080 | 中俄文化交流研究 | 34 | 2 | 1 | 讲授 | 100 | |||
专业 选修课 | 10010013 | 第二外国语 | 2 | 1、2 | 讲授 | 100 | |||
90052002 | 创新思维与创业实验 | 1 | 1、2 | 在线课程 | 900 | ||||
09122218 | 人工智能+人文研究方法导论 | 32 | 2 | 2 | 讲授 | 091 | |||
10022388 | 人工智能与外语教育 | 34 | 2 | 2 | 讲授 | 100 | |||
09142001 | 叶嘉莹诗教思想研究 | 32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交叉课程 | |||
09112076 | 文学与文化专题研究 | 32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091 | |||
09111006 | 儒家、道家经典选读 | 32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091 | |||
10012084 | 专业经典文献翻译 | 34 | 2 | 1 | 讲授 | 100 | |||
汉诗英译的历史与流派 | 34 | 2 | 1 | 讲授 | 100 | ||||
10012108 | 典籍英译研究 | 34 | 2 | 2 | 讲授 | 100 | |||
09312662 | 中华文明起源研究 | 32 | 2 | 1 | 讲授与研讨 | 093 | |||
09312734 | 《尚书》讲读 | 32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093 | |||
09512224 | 简帛文献与先秦思想研究 | 32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095 | |||
09512604 | 环境美学 | 32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095 | |||
实践课 | 中华诗教传播实践(≥1次) | 不计学分 | |||||||
参与学术活动(≥8次) | |||||||||
毕业学分要求 | |||||||||
总学分 | 校公共必修课 | 专业必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
≥ 12 | 4 | ≥4 | ≥ 4 | ||||||
六、培养环节
1.资格考试(必修)
资格考试可以笔试、答辩、论文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着重考察本项目研究应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知识等。考试通过后获得开题资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开题程序,须参加下一次资格考试并通过后方可进入开题。
2.开题报告(必修)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3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项目组以现场汇报的方式组织开展,汇报人须提前提交纸质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含论文选题依据、研究内容及目标、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研究工作计划、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等。
开题报告汇报会,研究生须向评审组作开题汇报,并回答专家提问;评审组听取开题报告并审核相关材料,根据《开题报告评价表》进行评价,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并给出考核结论。校外导师应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会。
项目组需根据项目研究任务和培养目标,明确开题报告评审组组成方式及要求,修订适用的《开题报告评价表》,经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实施。
研究生根据评审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开题报告定稿后,由所在培养单位保存,待研究生毕业或授予学位后,存入培养档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开题,通过后方能进入中期考核环节。
3.中期考核(必修)
博士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至少6个月方可申请中期考核,一般应于第5学期前完成。项目组组织成立中期考核专家组(考核组),对研究生进行现场答辩考核。考核组由3人以上组成,成员应为相关领域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鼓励聘请校外专家,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参加中期考核组,但不参与表决。
中期考核答辩会,研究生须向考核组作中期汇报(博士生不少于15分钟),并回答专家提问;考核组听取中期汇报并审核相关材料,根据《中期考核评价表》进行评价,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并给出考核结论。
考核组结合研究进展、研究生日常科研表现,综合考察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依据《中期考核评价表》评分,不以学生是否获得科研成果(如论文、专利等)作为其是否通过中期考核的充分必要条件。
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须在至少2个月以后申请再次中期考核,一年内未提出再次中期考核申请者按照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两次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应由导师组给出意见并按相应流程退出专项培养或予以延期毕业;其他培养环节规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博士生通过中期考核后至少6个月方可申请毕业答辩。
4.预答辩
中国语言文学方向博士生正式答辩前,需根据《南开大学文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规定》完成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方可申请毕业。
七、毕业标准及申请学位成果要求
1.毕业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要求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表现良好,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方可毕业。
2.申请学位成果要求
参照《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指导意见》(南发字〔2023〕171号),项目组将结合涉及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细则及目录,综合项目研究任务和培养目标,确定项目制博士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经学科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参照《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细则》、《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细则》执行。
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1.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选题应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既要稳健又要有开拓性;论文应在充分掌握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新观点、新理论,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体现务实、创新、严谨学风。通过开题报告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博士生不少于1年。论文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正文不得少于10万字,应达到在国内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水平。学位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排版、装订。
2.论文评阅
论文修改成熟后,参照《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南研字〔2025〕1号)确定论文评阅方式、评阅专家要求等,并应包含多学科评阅专家。
3.论文答辩
论文通过外审,且符合学校的其他资格审核要求方可答辩。答辩组织形式、答辩委员组成参照《南开大学研究生答辩工作管理规定》(南研字〔2025〕3号)执行,并应包含多学科答辩委员。
九、其他要求
在学期间必须参加至少一次中华诗教推广实践活动,并参加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至少8次。